事實糾錯 5月23日B06版《生孩子都上電視了,鏡頭前談戀愛算什麼?》一文(記者:齊帥)導語第3行,“明星男女嘉賓:柳岩、尼坤(2PM )”中,“尼坤(2PM )”應為“燦盛(2PM )”、“燦盛(2PM )也將到節目中助陣”應為“尼坤(2PM )也將到節目中助陣”;第1段第5行,“比自己小10歲的尼坤(2PM )”應為“比自己小10歲的燦盛(2PM )”。
  文字更正 ●5月24日A 06版《天安門附近地鐵站 民警首次持槍巡邏》一文(編輯:汪建華 校對:梁飛飛)第1段第2行,“持搶巡邏”應為“持槍巡邏”。●5月25日閱讀周刊AⅡ08版《永遠的拔示巴》一文(編輯:劉錚校對:嚴文靜)第7段第3行,“並讓手上安排忠勇的烏利亞到戰場上最危險的地方”中“讓手上”應刪去。●5月25日南方評論周刊AⅡ14版《如何評判政府績效》一文(編輯:餘遠環校對:劉俊文)第4小標題第1段第2行,“不斷深人”應為“不斷深入”。
  欄目編輯:楊小潔 差錯舉報電話:(020)87388888(0755)82121212
  讀者吳成先生等來電對本報提出指正意見,特此鳴謝。  (原標題:實事求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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